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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教育

高中物理“力的分解”与力的作用研究

时间:2017-10-09 08:40:11   作者:小刁   来源:www.jiaoyulw.com   阅读:775   评论:0
内容摘要:“力的分解”是高中力学最基本的一种矢量运算,由于力的分解这一概念较为抽象,教材中要求学生按照力的实际效果效果分解一个力。这种概念思想能力较强,学生不好寻找力的实际效果,对此概念难以掌握。关于教育中教师与学生产生的问题和不解,笔者进行了深刻的、系统的分析。  1.教材与教育中的困惑...
“力的分解”是高中力学最基本的一种矢量运算,由于力的分解这一概念较为抽象,教材中要求学生按照力的实际效果效果分解一个力。这种概念思想能力较强,学生不好寻找力的实际效果,对此概念难以掌握。关于教育中教师与学生产生的问题和不解,笔者进行了深刻的、系统的分析。

  1.教材与教育中的困惑

  关于力的分解,很多教师认为,进行力的分解时,必需要重视对力的实际效果效果进行分解。可是实际证明,学生底子无法通过力的效果效果来证明这一分解根据。力的效果效果是力能够使物体的形状产生改变(简称形变),也能够使物体的运动状况产生改变。一般产生形变是指揉捏或拉伸的效果;产生运动状况改变是由于产生了加速度的效果。为了处理这一难题,人们在长时间的教育中都专心于开发各种试验来证明力的实际效果效果。以下试验是表明力的效果效果的典型试验。

  关于典型的力的斜面分解和力在水平面上的分解两种分解产生的问题,究竟哪种分解方法较为合理,让学者做出评估。对此,教材中的“分析”认为,“从力的分解所遵从的平行四边形法则来看,这两种分解方法都能够。但考虑到斜面上物体重力的效果效果时,第二种试验更为合理。”进一步,教材结合“生活经历”进行了解说与定量分解。可是笔者认为,这一了解是有问题的。在分解某个力时,常选用按效果效果分解力和正交法分解力,究竟应按哪一种方法分解呢?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观点。有的教师认为按效果效果分解没有用途,因而一概按正交法分解就行;也有的教师着重应按效果效果分解;笔者认为,这两种做法都不可取,都是片面的,由于每种分解方法都有各自的特色,不能片面地否定对方的观点,应区别对待。

  “力的分解”是高中力学最基本的一种矢量运算,由于力的分解这一概念较为抽象,教材中要求学生按照力的实际效果效果分解一个力。这种概念思维能力较强,学生不好寻找力的实际效果,对此概念难以掌握。对于教学中老师与学生产生的疑惑和不解,笔者进行了深刻的、系统的分析。

  1.教材与教学中的困惑

  关于力的分解,众多教师认为,进行力的分解时,必须要注重对力的实际效果效果进行分解。然而实际证明,学生根本无法通过力的效果效果来证实这一分解依据。力的效果效果是力可以使物体的形状发生改变(简称形变),也可以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通常发生形变是指挤压或拉伸的效果;发生运动状态改变是因为产生了加速度的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人们在长期的教学中都专注于开发各种实验来证明力的实际效果效果。以下实验是表示力的效果效果的典型实验。

  对于典型的力的斜面分解和力在水平面上的分解两种分解产生的问题,到底哪种分解方法较为合理,让学者做出评价。对此,教材中的“分析”认为,“从力的分解所遵循的平行四边形法则来看,这两种分解方法都可以。但考虑到斜面上物体重力的效果效果时,第二种实验更为合理。”进一步,教材结合“生活经验”进行了解释与定量分解。然而笔者认为,这一理解是有问题的。在分解某个力时,常采用按效果效果分解力和正交法分解力,到底应按哪一种方式分解呢?不同的老师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老师认为按效果效果分解没有用处,因此一律按正交法分解就行;也有的老师强调应按效果效果分解;笔者认为,这两种做法都不可取,都是片面的,因为每种分解方法都有各自的特点,不能片面地否定对方的观点,应区别对待。

  2.对力的效果效果的再认识

  力的分解是等效思想的具体应用,等效思想是物理学重要的思想方法之一,学习力的合成时学生对此已有所了解,学习这类知识是为牛顿定律乃至整个高中物理的学习奠定基础。但是传统教学着重强调 “力的效果效果”的演示,而忽略了“力效果的现象”,实际上“力的效果效果”就是对“力效果现象”这一物理概念的具体描述。

  实验家的物理实验不能全面地把理论提高到最抽象的领域中去,需要尽可能地从假说或者公理出发,多通过逻辑的演绎,概括尽可能多的经验事实。通过从直接经验到一般原理是直觉道路这一逻辑,可以看出力效果的现象与其他二者的思维联系在本质上都是直觉的,是逻辑性的。而人们着重于力的效果效果,则认为其思维联系是从直接经验到一般原理,是直觉道路,是非逻辑性的。从而在教学中容易混淆它们之间的关系,使学生也不能具体形象地了解物理知识反映出来的物理意义,得到的是片面的,甚至是不正确的物理知识。

  3.对力的分解根据的再认识

  由此可见,力的分解依据并不是单单指力的效果效果,对于力的分解依据,有老师研究出这样的结论:力的分解依据是按照实际情况来下定义的,研究问题的需要不同,其依据就不同。力的分解目的主要是为了解析物体运动状态情况,结合牛顿定律,描述和推测物体运动变化。要求分解者从创造性思维看,只有把非逻辑的、非理智的、非必然的与逻辑的、理性的、必然的心理能力交织为一体,才能使物理问题更加清晰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只有正确的科学方法才是人们认识物质世界的最佳途径与方式。需要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对客观现象进行详细的观察与分析,另一方面要提高思维水平,二者相得益彰,才能提高物理学修养。

  2.对力的效果效果的再认识

  力的分解是等效思想的具体使用,等效思想是物理学重要的思想方法之一,学习力的组成时学生对此已有所了解,学习这类知识是为牛顿定律乃至整个高中物理的学习奠定基础。可是传统教育着重着重 “力的效果效果”的演示,而疏忽了“力效果的现象”,实际上“力的效果效果”就是对“力效果现象”这一物理概念的具体描绘。

  试验家的物理试验不能全面地把理论提高到最抽象的领域中去,需要尽可能地从假说或许正义出发,多通过逻辑的演绎,综合尽可能多的经历现实。通过从直接经历到一般原理是直觉路途这一逻辑,能够看出力效果的现象与其他二者的思想联络在本质上都是直觉的,是逻辑性的。而人们着重于力的效果效果,则认为其思想联络是从直接经历到一般原理,是直觉路途,对错逻辑性的。然后在教育中容易混杂它们之间的联系,使学生也不能具体形象地了解物理知识反映出来的物理意义,得到的是片面的,乃至是不正确的物理知识。

  3.对力的分解根据的再认识

  由此可见,力的分解根据并不是单单指力的效果效果,关于力的分解根据,有教师研讨出这样的结论:力的分解根据是按照实际状况来下界说的,研讨问题的需要不同,其根据就不同。力的分解目的首要是为了解析物体运动状况状况,结合牛顿定律,描绘和估测物体运动改变。要求分解者从创造性思想看,只要把非逻辑的、非沉着的、非一定的与逻辑的、理性的、一定的心理能力交错为一体,能力使物理问题愈加明晰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能够得出以下结论:只要正确的科学方法才是人们认识物质国际的最佳途径与方法。需要学生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对客观现象进行具体的调查与分析,另一方面要提高思想水平,二者相辅相成,能提高物理学涵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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